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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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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 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 2019/4/2 阅读次数:[3751]
一、总则
为推动固定源烟气污染控制领域的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突破环保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培养本领域 科研技术人才,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面向国内外科技研发人员,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资助本领域的研究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推进实验室的科学持续发展。现发布《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资助对象
实验室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部门等从事烟气污染控制的研究机构开放,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及以上的科技研发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范围内提出项目申请。
三、资助研究方向
1. 细颗粒物高效净化技术
1) 细颗粒物功能复合梯度滤料的开发
2) 细颗粒物捕集技术与装备开发
2. 脱硝催化剂开发及资源化
1) 中低温高效脱硝技术
2) 废旧脱硝催化剂再生及资源化
3. 硫氧化物减排与资源化
1) 高浓度SO2净化技术
2) 硫资源化利用技术
4. 重金属减排及协同控制
1) 重金属吸附/吸收技术
2) 脱硝除尘协同控制重金属
5. 挥发性有机物净化技术
1) 脱硝协同氧化VOCs技术
2) 烟气VOCs高效吸附材料
6. 多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集成优化
1) 流场数值模拟优化设计
2) 控制技术集成优化设计
7. 工业烟气防治新机制探索与大数据平台
1) 工业烟气污染防治新阶段发展战略研究
2) 分析检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机制研究
四、资助类型
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五、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 开放课题面向本 工程实验室以外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应为项目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 职称的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并由两名具有 职称的同行 。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及在研的本实验室基金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2. 申请的项目应符合《指南》的研究方向要求,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和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3. 开放基金执行时间为项目批准后次年的1月1日,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针对特别突出的研究项目,经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申请延长资助1年。
4. 申请者须填写《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申请书》,一式2份,经申请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本实验室,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将申请书PDF版发至联系人邮箱nel@tsinghua.edu.cn。
5. 实验室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经过初审后,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审议,依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最终由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确定资助类型和额度,并向申请者公布评审结果。
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1. 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在本实验室内完成,实验室提供从事项目研究的仪器设备,除某些专业设备外,均供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人员直接使用,产生的费用可由开放基金列支。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应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项目负责人每年在实验室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2.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根据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2个月内编写工作计划,报实验室核准后立项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向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汇总项目研究的论文和专利等成果。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项目研究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及相关资料。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在开放基金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无故变更、中断项目研发目标或延长工作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实验室批准。如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备案。
3. 经费管理: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按项目研究进度分两次拨款,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测试费、设备耗材费、劳务费和差旅费等。
在实验室和申请人单位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项目经费的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支配,但实验室有权随时对开放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研发计划的项目,实验室将依据实际情况设法予以纠正,并有权调整或停拨资助经费。项目结题时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4. 成果管理: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和专利等,原则上归本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或其所在单位共有。要求基金资助项目至少发表SCI论文1-2篇,申请专利2-3项。资助成果正式发表时,应注明“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英文注明“Supported by 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Flue Gas Pollutants Control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并以“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为 署名单位。
实验室鼓励并支持开放基金研究人员使用项目研究中取得的成果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依据有关规定对 研究成果进行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 成果证书,并对课题组进行奖励。
七、基金申请联系方式
实验室联系人:彭悦, 陈建军
电话:010-62782030;182111611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
邮编:100084
E-mail:nel@tsinghua.edu.cn
附件:《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 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申请书》